通知公示
 
 
关于遴选创业课程教学教师/校内创业导师的通知
2025-05-07 11:17   审核人:   (点击: )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湘教发〔20253号)工作部署,根据《湖南文理学院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校政字〔202515号)要求,现将遴选创业课程教学教师/校内创业导师有关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创业课程教学教师:除本人愿意且需是专业课教师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1.具备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2.3年参与创业类课程教学或科研;

3.接受过创业师资类培训。

(二)校内创业导师:除本人愿意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1.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创业实践经验;

2.熟悉行业动态,能提供商业计划书辅导、路演培训;

3.接受过创业师资类培训。

二、遴选人数与程序:

(一)创业课程教学教师:各学院大二年级学生人数200人内遴选1人,201人-400人遴选2人,401人以上遴选3人;学院自聘报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备案。

(二)校内创业导师:各学院遴选3名以上教师组成学院大学生创业指导导师团;推荐1-2名导师到学校,学校择优组建20名左右校级核心导师团,纳入"导师培养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创业课程教学教师:至少连续三年承担《创业基础》必修课教学;积极参与教改课题申报;积极探索专创融合课程教学改革;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培训。

(二)校内创业导师:至少连续三年指导本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创业竞赛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创业指导培训。

四、有关说明:

1.创业课程教学教师与校内创业导师可以交叉兼任;

2.学院要高度重视,确实把有意愿、有想法、有能力的教师遴选出来;若学院教师积极性高,可以突破规定人数;

3.5月20日之前将名单按附件要求纸质版(盖章)交到逸夫楼B203贾仁伟,电子版发283163306@qq.com

湖南文理学院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专班

20255月6日

附件【创业课程教学教师校内创业导师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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