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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1年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0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充分支持大学生创业,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现面向全校创业学生开展创业项目遴选,符合入驻条件的项目可免费提供办公场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近两年(2019年以后)毕业的校友的优秀创业项目,包括自主创业项目、师生共创项目、已取得一定效果的公益创业项目、学生深度参与的产教融合项目等。

二、入驻地点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综合实习实训大楼三楼)

三、入驻条件

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暂行办法》(校办通【2011】7号)文件认定的学生自主创业项目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已办理工商注册且与专业结合紧密的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

2.项目团队成员人数必须为2人或以上。团队至少要有1个或1个以上的主营项目,且主营项目运营时间1个月以上。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优先推荐。

3.无知识产权纠纷。专利持有人、师生共创项目优先推荐。

4.参加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项目优先推荐。

5.项目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6.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报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7.不接收以下项目申报: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8.各类项目入驻孵化基地均须由项目真正的负责人亲自申报,并须由所在学院熟悉负责人情况及项目情况的1-2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请表》(附件1),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2.创新创业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进行路演答辩,评选拟入驻项目,向全校公示。

3.公示结束后,创新创业学院和项目负责人签订孵化协议,办理入驻手续。

五、申报入驻须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021年申请入驻项目汇总表(附件2)。

3.项目负责人及合伙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工商营业执照;涉及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5.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装订成册(1式2份),装订顺序为附件1、其他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专利及其他证明文书),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盖章以上纸质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6日17:00前交到逸夫楼B209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同时发送附件1、附件2的电子档到邮箱:2821387661@qq.com,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项目个数+申请入驻孵化基地”

六、工作要求

1.请申请入驻的项目团队认真严谨填写申报材料,要求材料格式规范,排版美观。申报入驻的项目团队负责人要进行路演答辩,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请各学院积极宣传发动和推荐,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严格按时间和程序进行申报,提供的材料要完整翔实、真实可靠,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参选和入驻资格。


附件:

1.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报书

2.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021年申请入驻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