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落实支持大学生 创业政策指南
常德市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专班
2025年4月
创新创业
“湘”伴成长
近年来,为深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 业创业工作,湖南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 特别是2024年9月省委省政府作出支持大学生 创业“七个一”行动部署后,拥有“低成本创 业、高品质生活”比较优势的湖南,正日益激 发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大学生留湘来湘创业的热 情。为做好面向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服务工作, 我市有关部门统一对省、市相关政策进行梳理 细化,编制发布《常德市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 政策指南》。
青春留常,前行有光——创业,常德为你 护航。
Contents 目 录
1 创业补贴 2
2 金融支持 4
3 税收优惠 5
4 投资基金 6
5 孵化载体 7
6 学业支持 9
7 指导支持 11
创业补贴
对自2024年5月21日起,离校2年内普通高校全日 制专本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常人员,技工院校高 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 类毕业生,初次创办的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已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申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大学 生在校期间或毕业1年之内,同一人注册多个的以最早 注册时间为准,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的不予受理),且正 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
元。
●对大学生新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 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吸纳劳动者就业满 6个月后,可按吸纳本省劳动者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补 贴。
●吸引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留常来常创 业就业,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补 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 格等级人员200元/平方米,硕士研究生、技师150元 /平方米,本科生、高级工120元/平方米,专科生、中 级工100元/平方米。
为符合条件的(无自有住房)留常来常创业的青年 人才入住人才公寓(保租房)提供便利。
积极组织推荐优秀大学生团队参加国家级、省级创 新创业竞赛活动。对在大赛中获奖并落地常德的团队, 在市本级各类项目申报、财政资金奖补等事项中给予优 先支持。
●积极推荐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申报“芙蓉计划 青年人才”项目。市“小荷”人才等相关项目评选认定 优先向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倾斜。 入选“小荷”人 才项目的,每年给予2万元支持,支持期2年。
金 融 支 持
● 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 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实际利率的 50%给予贴息,贷款风险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担 保基金与银行按8:2比例分担。
●支持将大学生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入科技 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 款、园区企业“潇湘财银贷”等风险补偿范围。
税收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毕业年度 内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 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 24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
人所得税。
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 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 额,按有关文件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按有关规定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 科技园等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 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 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 值税。
投资基金
● 设立首期规模逾5亿元的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 金 ,对于投资创业团队的项目投资总额最高可达50万 元 ,对于企业的单次投资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建立创 始团队回购机制,建立创业损失核销机制。
●设立常德市科创引导基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充分挖掘大学生创业者和创业项目,建立大学生创
业项目库,对在库项目提供培育、跟踪、孵化等服务,
并定期推荐对接省、市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
孵化载体
● 建优建强大学生创业孵化载体,全市现有孵化基地 21家,提供项目开发、项目对接、项目展示、创业培 训、创业指导、融资担保、人才招聘、场地管理、后勤 保障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可减
少或免除租金、管理费。
打造创业实训载体,全市现有创业实训基地1 个,即常德市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位于鼎城区蔡家岗 镇),适合农林类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实训、科研支 持、项目遴选、政策宣传、资金支持等服务。
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规定,利用现 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载体,为留 常来常大学生创新创业免费提供一定物理空间和创业指 导、法律法规咨询等相关配套服务。全市现有科技企业 孵化器12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7个;众创空间41 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1个、市级19个。
持续推进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驿站建设,为在校 大学生提供创业就业政策宣传、部分业务经办、求职招 聘、创业就业指导、活动组织等服务。目前已在湖南文 理学院、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驿 站。
鼓励在常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 构、企业等单位加入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 研仪器共享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设施和仪器,免 费或低收费供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学业支持
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 培训等马兰花 创业培训项目,为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和毕业年度高校 毕业生提供政府补贴性培训。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 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可享受不低于1200元/人 次的创业培训补贴。
学生的创业实践经历及成果,可折算为实习实训、 选修课或专业基础课学分,优秀创业成果可替代毕业论 文 ( 设 计 ) 。
●高校要简化流程为学生办理休学、延长学习年限、 灵活转专业等手续,创造条件建立支持大学生“边创业 边学习”的制度。
● 高校要将大学生在校期间创办或获得“金种子杯” 创业大赛奖项等情况作为研究生推免的重要加分指标。
在校期间参与创办企业或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 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大学生,可直接评定为湖 南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优先参评“最美大学生”。
● 创办了企业的或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 铜奖及以上奖项的大学生,在国家奖学金等各类荣誉奖 项评比时优先考虑。
● 对参加“金种子杯”大赛获得官方奖金的大学 生,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金。
指导支持
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成效显著的或获金奖的第一指 导教师:以获奖成果为基础,可直接牵头申报省级教学 成果奖,直接立项1个省级教学教改研究重点项目或1个 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资助课题。指导大学生成功创办企业 的或获银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直接立项1个省级教学 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或1个教学科学规划一般资助课题。 指导大学生创办了企业的或获铜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 直接立项1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
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高校思 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评比时,对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 的或获得“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奖项的指导教 师 ,同等条件优先。
面向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立项30门专创 融合精品课程。面向全省高校立项50门创业教育精品 课程 。
对指导大学生创办了企业的或参加“金种子杯”大 学生创业大赛获铜奖及以上的第一指导教师给予职称评 定倾斜。
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成效显著或参加“金种子杯” 大学生创业大赛获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直接申报并 认定为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优先考虑全省教书育人优 秀人才项目及“最美思政课教师”评比。
●对指导大学生创办了企业或参加“金种子杯”大学 生创业大赛铜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具备研究生导师资 格的,招生指标安排时予以倾斜;获得大赛官方奖金 的,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金。
常德市支持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市人 社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柳叶大道189号),为大学生 创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经办、创业指导、资金支持等 全方位“保姆式”服务。
联系电话:0736 — 781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