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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申报、结题验收的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 [发表时间]:2020-12-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拟申报、结题验收的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国家教育部和省厅相继会在每年的3月中下旬发通知,要求各高校报送该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加快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做好2021年大创项目相关工作早做准备,特提前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拟申报、结题工作的预通知,请各教学院认真做好动员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具体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或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项目申请人为湖南文理学院学生个人或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每个学生只能主持一个项目或参加二个项目,项目申请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动手能力强,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创新创业能力。

以下情况不得参与申报:

①主持人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

②已立项的项目; 

③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得学校其他专项资助的项目。

④大四毕业年级学生不得申报。

指导教师当年累计指导不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三)申报范围及要求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更加注重研究过程,注重实践创新创业。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鼓励跨专业组建团队。项目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

2、各学院要挖掘好的项目进行培育,为今后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进行项目支持;对本院已立项的项目要给予一定的支持,对项目的研究进展宏观把控,并提供必需的研究场地,入驻学院创客空间。

3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为教师科研、教研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已承担过省级项目,重复申报的;项目参与人超出范围的。

 

二、 关于项目结题

1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研创项目”要一律结题,不能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立项资助经费收回。

   2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按申报时的结题时限按期结题,对于结题确有实际困难的最多予以延期一年,若仍无法结题将予以撤销,立项资助经费收回。项目结题将依照《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9]40号)文件执行。

 

有疑问可咨询贾仁伟老师,联系电话:0736-7186956   13607361765

资料下载:相关表格等可在湖南文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官网资料下载栏目可以下载。

(下载网址:http://cxcy.huas.cn/xgxz.htm

 

                                      创新创业学院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