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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2-17 [来源]: [浏览次数]:

湖南文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关于评选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政字〔2017〕19号)(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对照《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中的申报条件,自主申报(限大学入学2018年11月30日期间所获奖项)。认真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书》(附件2)及《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自评分表》(附件3),并将获奖证书、文件等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各学院成立评选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自评分表》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字,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

3、学校终审:创新创业学院汇总各学院报送材料,提交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小组终评;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人进行表彰奖励(某等次的获奖人数超过学校文件规定的人数时,平分该等次的奖金总额)。

三、几点说明

1、2017年已获得创新创业奖学金的同学已用成果不能作为2018年创新创业奖学金的申报依据。

2、支撑材料要详实。譬如:论文要注明等级,要把期刊封面及目录联同论文一并复印;赛事获奖要注明等级及本人在团队中的排名联同获奖证书一并复印;等等。

3、省教育厅举办的学科竞赛按《湖南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第五条中的4、5点执行;由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评选条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指教务处执行的“研创”计划和团委执行“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项目”。

5、自测分低于40分的请学院不要推荐。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各学院于12月14日前将奖学金评选结果及支撑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逸夫楼B211),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445050959联系人:唐红  电话:13873681249

 

湖南文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12月3日